陶倩倩毕竟是女人,听到铃声,马上害羞的推开马云龙的身子,快速的整理自己的衣服和头发,而马云龙心中有些恼火的嘟囔道:“在这节骨眼上,谁来打扰我们,真不知趣!”不满归不满,门外的叫唤还是要出去接待的。
马云龙强压住燃烧起来的欲火,一脸不高兴的走到房间门口打开房门,正想对外面说几句牢骚话。还没准备说呢,一股香风扑面扑来,马云龙闻到了熟悉的香味。只见一个身着黑色大针织披肩,头戴白色贝雷形状帽的女人,俏然站在门口。马云龙不用猜知道是她的贴身秘书兼小老婆林忆玲到了,这才想起来,今天是祺雯安排忆玲过来陪倩倩一起过花烛之夜的,刚才一时性急,倒忘了这一茬。
林忆玲非常善于察颜观色,看到男人一脸的不高兴,当然知道里面发生的情况,她现在来不是时候。这不能怪她,接到乐祺雯的电话,她马上洗澡,化妆打扮,一刻没耽误就过来了,她做事从来不拖拖拉拉,听到命令会马上坚决执行。
林忆玲为了消马云龙的火气,使出她惯用的法宝,嗲声嗲气的对马云龙说:“哎哟,我的新郎官大人恭喜你呀!今天是你的大喜日子,你和新娘子拜天地可不能少我这个伴娘呀,否则可是名不正言不顺,你们的新婚之夜可能过得不如意,新娘子万一不愿意,你怎么办?你如果不需要我,那我可走啦‥。”
这时的马云龙,看到是林忆玲,心中的不满早没有了,反过来欲火却更大,见林忆玲故意想走的样子,他迫不及待的拉林忆玲进了房间,关上门上好锁。
陶倩倩看到是她的好姐妹林连忆玲,心中的不安平息下来,但羞意更浓了。平时姐妹俩无话不谈,陶倩倩性格外向,属于活泼开朗的那种,以前二人一见面,多是陶倩倩主动先说话。今天反过来,陶倩倩一声不吭,眼睛低垂着不敢看林忆玲。林忆玲是个善解人意的女孩,当然知道陶倩倩是什么原因了。
当下故作轻松开玩笑的说:“倩倩你今天真是个好美的新娘子哟!我这个陪娘丑得都不敢当了,干脆改做你的丫环得了,你收不收丫环我呀,千金大小姐?”
陶倩倩卟哧一笑,气氛马上变得轻松起来,接着姐妹俩闲聊起来,马云龙看着越来越轻松欢快的陶倩倩,心中泛起对林忆玲感激之情,看来选她选对了。
林忆玲的身世其实挺可怜的,三岁丧父,母亲在她十岁的时候,生活所迫,改嫁给一个身性粗鲁的男人,她的继父是做屠宰场生意,是个地地道道的屠夫,非常喜欢喝酒,每天工作完回家都要喝几斤酒,每次都喝得烂酒。
小时候,每当继父喝醉时,总拿小忆玲撒酒疯,打得小忆玲全身发紫,伤痕累累,幸亏有时母亲发现过来挡驾,否则后果不敢想象。十五岁时,忆玲已经出落成一个小美人,少女的身材发育得婀娜多姿,走起路来胸部乱颤,臀部上翘摇扭,吸引住所有左邻右舍的男人。
她发现继父看她的眼光不同了,经常看得她起鸡皮疙瘩,那眼神好像恨不得把她衣服裤子扒光似的。没办法,她只能选择逃避,可寄人篱下又有啥办法?告诉自己的母亲吧,又怕母亲担心。
终于有一天,在母亲加夜班没回来的时候,继父企图她。她奋力反抗,抄起一张板凳将继父打昏,逃出了家门。当时天空正下着大雨,她毫无目的跑着,终于跑到大桥下面避雨,家是不能回去了,城里她又没有任何亲戚投靠,又怕母亲知道伤心,只能在桥洞里睡了一夜。
早晨起来,却发现周身无力,浑身发烫,昨夜淋雨没有换衣服保暖,她正发着高烧。烧得无法呼救的时候,正好有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出来煅练救了她,男人很喜欢她,愿意收养她,认她做干女儿。从此以后,她跟随着这个男人过日子,打电话回去骗她母亲说去参军了,以后再抽时间看望母亲。
在外面,男人自称是她的干爹,林忆玲是她的干女儿。实际上林忆玲做了这个男人的情妇。林忆玲永远不会忘记自已惨遭破身的经历,那经历让她现在回想起来,还有一丝战栗,不堪回首。
这个男人在她年满十六岁生日的时候,将她灌得半醉半醒,一边哄她开心,一边脱她衣服裤子。在毫无准备情况下,男人用他的话儿刺进了林忆玲的穴中。当时林忆玲痛得猛咬住男人肩膀,哭着叫着,下身象炸裂一般,又痛又辣,痛不欲身,根本享受不到女孩新婚之夜幸福的感觉。
此后男人对她不错,送她继续念书,直至读到职高文秘毕业。毕业后她本来想可以自由享受美好的生活,自己想搬出去住,离开那个男人。因为她根本不爱这个男人,只是感激他而已,每次跟他,除了勉强应付,没有幸福可言。
可包养她的男人因为生意失败,为挽回局面,跪下来求她,让她到一个愿意借钱的老板那做秘书,条件是:做别人的外包情妇。为了报答这个男人的救命和养育之恩,忆玲答应了下来。多亏这个老板的老婆看管得严,迟迟没有得手,但老板娘将林忆玲视为狐狸精,经常给她穿小鞋,刁难她。已经获得工作经验的林忆玲决定离开这个是非之地,想凭着她的才能自已闯事业。
程潞在应聘人中间一眼相中了林忆玲,认为她不但美丽,而且为人善良,因为从她清澈的眼睛中可以看出一切。工作了一段时间,发现她很有工作能力,做事井井有条,不该说的话绝对不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