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您公司受的伤,这件事……”
打算了薛母的话。“这件事,你想怎么解决怎么解决,我很忙,先挂了。”说着,他不给薛母任何说话的机会便草草挂了电话。
要知道,冥夜离可是跨国公司的总裁,哪有时间听你一个职员诉苦?在加总裁应该有总裁的威严,这点他做的十分对!
夜晚、薛公馆……
“老婆,冥夜离说什么?”在一旁听着妻子讲电话的薛父用着既好又关心的口气询问者。
挂断电话,薛母那张严肃的面庞变得更加yīn沉了起来:“冥夜离根本不买账,哼,他有什么了不起的?之前不是个小混混而已么?”
人自由人自居的地位,他们往往看不那种出身贫贱的人,更何况薛母还有有名的律师,更加不会把冥夜离那种出身卑微的人放入眼。
☆、第41章:你们无权抓我!
“老婆,算了……”薛父相对软弱很多了。“要知道,冥夜离如今已经今非昔了,不要得罪他了。”
“我还不知道他现在的能耐??不过……”双眸一闪:“要知道,打我们女儿的只是他们公司的小职员,相信冥夜离不会chā手此事的,到时候,想办法买通些关系,把那个打了我们女儿的贱人弄进去是了。”
“唉。”无奈的叹息了口气,薛父轻摇了摇头:“随便吧……”
回到家,林一难能一见的没有急速回自己的房间,而是留守在了客厅内:“李管家。”
“林小姐,请问有什么事?”
这道不错,自己是嫁过来的,可是都那么多天了,自己的老公成了无影人。“帮我准备个律师吧。”
“律师?”李管家这一听,事情有些蹊跷了:“您为什么要律师?”
“我今天与公司的同事发生了冲突,反正你帮我准备个律师是了,我相信,这个家,应该能趁个律师出来吧?”这么有钱的豪宅,她不信连个律师都没有。
“有。”李管家的态度不是很好,主要林一在这里住久了,说话口吻真的越来越有气势,然而李管家却根本没把她当做一回事。
“恩,现在给我联系一个,叫他马打电话给我,我先回房间了。”说着,她起身向着自己的卧室走去。
在看看那李管家的脸色,简直是越来越难看。
现如今,林一也算想开了,自己跑来香港惹了那么多麻烦因为什么?不还是因为这个隐形老公?说白了,既然叫老公,叫夫妻,那她是这个家的女主人了呗?当了女主人,干嘛不好好用用女主人的权利?算只是一时的也好,谁叫她有危难在身呢?
回到房间,照例拨打了雷霆的电话号码:“雷霆,我昨天跟你说的事情,准备的怎么样了?”
“恩,已经差不多了,只是小姐,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会突然想到……”话没有说完,不过林一已经明白了。
“唉……”幽幽的一叹,在经历过那么多事之后,林一算是懂得越来越多的道理了。“其实我们一直走错路了,包括爸爸在内,如果当初,爸爸有的是钱,并不是所谓的黑道老大这个虚拟的称号,也许并不会像今天有着这么惨的下场。”
是啊,都说瘦死的骆驼马大,人家是小姐,她也是小姐,可是她这位小姐却是如此‘不堪一击’,家里受一次重创永无翻身之日,可见这层堡垒建立的一点也不牢固。
“我知道了,小姐,不管你做什么,我都会支持你。”雷霆所扮演的角色是忠实的奴仆,不论主人说什么,他都会言听计从,然而,对于奴仆来说,雷霆做的已经够多的了……
‘庇、庇。庇、庇……’电话说道一半,林一看了看手机,好像有人打电话进来,难道是律师?“雷霆,我不和你说了,我要接个电话,我jiāo代的事情,麻烦你了,这样。”
“恩……”
次日一早……
昨天的事情,似乎对她一点影响也没有,她依旧是早早早的来班了。
“看,昨天是她,打的薛小姐,她今天竟然还敢来班?”
“是啊,薛主管今天都没来,她到来了,真是……”
怪了,听着旁边的窃窃私语,林一很是不明白,自己来不来班干他们鸟事??况且,自己又没有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有什么不敢来班的?真是一群神经病!
无视身边众人的议论纷纷,她站在C层电梯口稳稳当当的等着电梯,然而在这时……
“请问,你是否是林一小姐?”几个穿着警服的人气势汹汹的走在了她身旁。
周围等待电梯的人全部倒抽了一口凉气:“哇塞,薛主管果然办事效率快,今天喊来警察了?”
“完了,不知薛家该怎么对付这个女孩呢??”不难看出,周围人多少替她捏了一把冷然。
然而,林一却没有露出半点惊慌之色:“正是,请问几位阿SIR,找我有什么事?”
“不好意思了,林一小姐,根据他人的指正,您涉嫌在昨天下午5点的时候袭击了一位薛姓女士,现在,我们要以故意伤人罪逮捕你!”说着,那几个警察便掏出了一幅手铐……
一辆兰博基尼稳稳听到了天龙国际集团的大门口,不用问,看拍照知道这位车主是谁了。
“冥总。”
“冥总。”又是一条长龙的架势,但凡路过门口的都要施以高度礼仪去迎接。
然而,他前脚刚下了车,后脚,看到几个警察闯入了天龙国际内,轻眯了眯眸子,远远看着那几个警察与林一的对话,他优雅地掏出了手机拨打了个号码:“在哪?”
“在路,怎么了,离?”接电话的人是萧鼎。
“没事了。”摇了摇头,他迅速挂断电话,如果萧鼎在公司的话,他叫他帮林一解解围了,目前看来嘛……
远水解不了近渴,或许,他该正式现身了吧?
深沉的吸了口气,他优雅的拽了拽西装,起脚向着不远处的林一走去了,谁知,在这时,只听即将被手铐锁住的林一大声吼道……“你们无权抓我!”
望着那几个意图用手铐抓捕自己的警察,林一的双眸霎时闪过一抹冽光:“你们无权抓我!小心,我控告你们滥用职权!”
“林一小姐,现在您是嫌疑犯,如果不配合的话,我们可以控告你拒捕!”
“拒捕??”嘴角挑起一抹邪邪的笑容,她双手抱在身前,冷冷道:“请问,受害人,也有拒捕一说么??”
“这……”那几个警察愣住了,相继对视了一眼:“受害人?”
“根据《香港居民法》第四百三十一,受害人享有的是被保护权利,并非是被抓的权利吧?”
“林一小姐,我想您搞错了,您现在是犯罪嫌疑犯!”
“什么叫犯罪嫌疑犯?”林一瞪大了双眼,变现的极其愤怒:“别乱说话,小心,我告你们诽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