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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下文学 】
张招笑了,说道:“嗯!多亏了张校尉,前段时间查出两个贪腐的书吏,否则被这些家伙吞了我们的钱都不知道去哪哭去。”
“呵呵,张什长,你觉得当兵怎么样?”
张招眼睛向上望了望,显然是在回想一些什么事情,随后说道:“也没觉得什么好不好的,至少混口饭吃”
此时烧水的驿站伙计将水端来,并给斐潜和张招一人倒了水,便又回到角落蜷缩起来打盹去了。
张招向伙计微微示意了一下,继续说道:“比如像他,也是混个温饱而已,一般一年到头也剩不了几个钱的”
话匣子打开了,也不大容易收得住,张招继续说道,“那年鲜卑南下,包括张校尉的在内的许多人的家都破了所以当时张校尉要去当兵杀鲜卑报仇,我们几个也就跟着去了”
“那鲜卑怎样?我意思是说和鲜卑人打起来怎样?输赢如何?”
张招说起鲜卑,一脸蔑视的表情,“那群狗胡人,就是凭着马快,真要下了地,我一个最少都能打三个”
“那鲜卑人不凶?”
“凶倒是挺凶的,但是他们兵刃不行,”张招拍了拍身边配备的环首刀,“我们的刀好,利,一刀砍下去基本就倒了,他们的刀不行,就是弓箭还算是不错,真要近战,鲜卑不是对手,就是不太好抓得住,老跑”
虽然张招说的有些糊涂,但是意思斐潜明白了。原来这个时代的鲜卑的战力还没有达到后世蒙古又或是满清的水准,还处于游牧民族的低级阶段,而汉民族的冶金技术目前对于胡人是处于一个碾压的状态中
游牧胡人目前针对汉朝士兵的战术就是遛,凭借着战马高度机动力,不停骚扰,直到抓住破绽就蜂拥而上。
怪不得白马义从把北部的胡人打的哭爹喊娘的,机动力一样了,装备又明显好过一大块,这些胡人正面刚么,刚不过,跑么,又不容易跑得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