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人写信对我说:能为的剧情都被写光了,我们这些希望在小说界发展的人除了跟著别人的步子走之外,没有多少原创机会。
你们同意这说法吗?我并不。
例如我的上一本书‘未曾相识’,失忆的题材早被为了一百八十遍绝不能说我以此为肇因是一种创见。
我们常见的叙述是:男女主角误会——女方逃走问出车祸失忆——忘了一切(全部或恋情部分)——怀孕或流产——巧遇失魂落魄或阴沉的男主角——在恋爱或折磨间记起一切——危机接著来,坏人出现——扑灭坏人。从此快乐活著并且有孕。
常看著这样的公式在走,谁还会想掺一脚来凑出第一百八十一遍?至少我不。
想写失亿、想以另一种方式去写、不想要误会、没有坏人、不要危机。我不要每成就一次爱情就像解决一场灾难般,非要有坏人、疯子出现不可。
本著推翻公式的念头去写,是很单纯的想法。倒不以为自己桥段的铺排上有何了不得之处,只想来点不同。女主角忘了回家的路,所以男主角天涯海角的追寻。重点就只是‘失亿’,没有其它。
我很无聊,常会把常见的剧情模式列表出来。比加说古代的未婚夫妻逃婚、通常彼此不明身分进而相恋;娇刁蛮女巧遇城主堡主,带来满堡的欢笑。以现代来说多是麻雀爱凤凰的处理模式。这些都相当经典,虽被沿用多次,仍可回收再生创造出耳目一新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