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她就背着一筐子的番薯,拿着几只小的猎物就回到了部落里。回来的时候,那些雌性看到唐乐乐背篓的里的那些东西。
全都露出嘲讽的眼神。因为她们不知道这些番薯是能吃的,只是认为唐乐乐他们这时打不到猎物,所以连野菜杂草都要吃。
在她们的认知里,只有肉的猎物才是最好的。
不过唐乐乐根本就不理会他们的目光,回到屋子里。她就开始收拾开始做饭。因为现在的她的不浪费原则,那些动物的内脏都被她留下来了。
所以他们每天吃的也几乎都是内脏啥的,肉这些都被唐乐乐储存起来了。庆幸的是亚瑟恩找回来很多盐给她。
所以现在的肉,她都会抹上盐,然后风干。她在屋子里挖了两个巨大的地窖。
一个地窖全部储存肉,另外一个储存她找到的番薯,土豆,花生这些东西。有些树上能吃的野果,也被她采集回来,然后晒干了,全部储存起来。
做好晚饭,唐乐乐就拿出最近洗赶紧,晾晒的兽皮和一些山鸡的毛。
借着屋子里的火把的光亮,开始用骨针开始缝制衣服。虽然她没有学过裁缝,但是简单的衣服还是会弄。毕竟在这样的社会用不着太复杂的衣服样式,只要能够御寒就行。
夏天的时候,她还不觉得咋样,就算围个兽皮也没什么,但是眼看深秋了,她再不赶紧做几件厚实的衣服,和裤子,冬天估计没饿死也被冻死了。
很明显那些雄性比雌性的抵抗力强多了,甚至部落里其他雌性的身体也比自己抢。唐乐乐决定要多做些衣服。
她把两片兽皮缝在一起,然后特意留出一个缝隙,再塞入山鸡的那些毛。然后在缝合上,再把那些山鸡毛和兽皮缝合在一起,做成了简单粗暴的羽绒服。